2017年1月,本局收到广东省汕尾市城区马宫镇金町村田中央、新厝、新塘、新兴经济合作社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手续的申请。依照《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的有关规定,现对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用地位置:汕尾市区汕马公路南侧。
用地性质:留成用地(二类居住用地R2,可兼容商业用地B1)。
用地面积:14606平方米(其中计容用地面积13352平方米)。
红线图 :见附图 。
广东省汕尾市城区马宫镇金町村中央、新厝、新塘、新兴经济合作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具体内容,可到我局咨询或登录网站(http://www.swghj.gov.cn)查询。相关利益人如果对用地规划许可有意见,可在公示之日起十日内,依照有关规定向我局提出申述,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示
联系人:田林华
联系电话:0660-3385329
2017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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