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 ,经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提出的有关汕尾市城区档案馆、汕尾市城区森林防火指挥中心、汕尾市城区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汕尾市城区香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四个项目建设项目选址。依照《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的有关规定,现对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编号:选字第汕规[2017]011号。
用地位置:汕尾市城区西片区梧桐村东侧。
建设项目依据:汕市区发改[2017]1、3号、汕市区发改[2016]179号、汕市区发改[2011]31号。
用地面积:4846平方米。
选址方案定位图 :见附图 。
汕尾市城区档案馆、汕尾市城区森林防火指挥中心、汕尾市城区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汕尾市城区香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具体内容,可到我局咨询或登录网站(http://www.swghj.gov.cn)查询。相关利益人如果对用地规划许可有意见,可在公示之日起十日内,依照有关规定向我局提出申述,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示 联系人:吕莉莉 联系电话:0660-3385329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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