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日报讯 (记者 洪笳荣)10月8日,海丰县长郑俊雄到大湖镇调研鸟类自然保护区内高位养殖整改工作,要求有关部门12月底前要全面完成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内养殖户清退工作。
整改之初的数据显示,大湖镇共有18家高位养殖户,养殖面积1390.9亩。其中核心区887.67亩、缓冲区226.59亩、实验区181.68亩、范围以外94.96亩。目前,已制止新增养殖项目34.42亩,停养项目44.28亩。
郑俊雄要求,各有关部门要深入一线调查研究,结合各养殖场的实际情况,建立“一户一册”信息档案,落实责任,制定好清拆方案;要加强宣传,进场入户向养殖场主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法律法规,让养殖场主懂政策、明事理,支持、配合整治清退工作;要统一思想,细化措施,落实拆除方案,对各违规养殖户吊销营业执照,使整治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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