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10日通过)
决定任命:
杨双标同志为汕尾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庄建华同志为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詹文杰同志为汕尾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罗少航同志为汕尾市教育局局长;
叶汉汆同志为汕尾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杨师访同志为汕尾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李世华同志为汕尾市公安局局长;
庄伟同志为汕尾市监察局局长;
陈波同志为汕尾市民政局局长;
潘恩宏同志为汕尾市司法局局长;
詹伟忠同志为汕尾市财政局局长;
林献良同志为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蔡振荣同志为汕尾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李剑锋同志为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林展海同志为汕尾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吴国华同志为汕尾市水务局局长;
高火君同志为汕尾市农业局局长;
施硕焱同志为汕尾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陈秋煜同志为汕尾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林家和同志为汕尾市外事侨务局局长;
谢耿辉同志为汕尾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郭文炯同志为汕尾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吴若昊同志为汕尾市体育局局长;
叶佐义同志为汕尾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蔡森同志为汕尾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戴德旺同志为汕尾市统计局局长;
林登海同志为汕尾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
蔡东升同志为汕尾市城乡规划局局长;
彭超翔同志为汕尾市城市综合管理与行政执法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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