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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旅游局
  • 2018-01-02 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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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汕尾市旅游局

办公电话:0660-3364804

单位传真:0660-3398800

单位邮箱:swslyjbgs3364804@126.com

单位网址:http://www.swly.org.cn/default.asp

办公地址:汕尾市城区城南路旅游大厦二楼

联 系 人:王炫懿

主要职能:(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旅游业管理办法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研究和推进旅游综合改革。

(二)制订国内旅游、入境旅游和出境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组织汕尾旅游整体形象对外宣传和重大推广活动,负责国内、国际旅游合作与交流事务和旅游信息化工作。

(三)组织市内旅游资源普查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旅游资源的规划、保护和开发工作,引导旅游业社会投资和旅游产品开发,监测旅游经济运行,负责全市旅游统计工作。

(四)协调管理旅游服务质量和市场秩序,组织实施旅游区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等方面的标准工作,依法负责有关旅游业务审核、审批工作和出入境旅游管理工作,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指导行业组织的业务工作。

(五)协调旅游安全、旅游应急救援、节假日旅游工作,引导休闲度假,协调和推动国民旅游休闲计划实施。

(六)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赴港澳台旅游政策的组织实施工作,开展对港澳台旅游市场推广工作,承办赴港澳台旅游的有关事业和其他汕港澳台旅游合作交流事务。

(七)制订并组织实施旅游人才规划,指导旅游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实施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标准和等级标准工作。

(八)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办公室:负责机关的会议、交电、机要、档案、信息、信访、党群、财务、人事和后勤工作;研究拟订旅游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研究全市旅游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旅游体制改革的有关工作;负责节假日旅游和旅游节庆活动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旅游统计工作。

质量规范与管理科:协调管理旅游服务质量和市场秩序;拟订、指导实施旅游景区景点、度假区、旅游住宿、旅游交通、餐饮、旅行社等的服务标准;承办旅行社审批和出入境旅游管理工作;承办赴港澳台旅游的有关事务;拟订并实施全市旅游行业人才教育培训的中长期规划;指导实施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标准、等级标准;组织、指导旅游行业人员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旅游从业人员管理;负责旅游安全综合协调工作,指导旅游应急救援工作;指导旅游诚信体系建设和创建旅游强县工作。

资源与市场开发科:拟订旅游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国内、国际旅游市场开发和合作交流事务;负责汕尾旅游整体形象、旅游资源和旅游线路的宣传推广工作;承办汕港澳台旅游合作交流事务;负责旅游资源普查;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旅游资源的规划、保护和开发工作;引导旅游业社会投资和旅游产品开发;引导休闲度假,组织实施国民旅游休闲计划;负责旅游扶贫有关工作。

下属单位:汕尾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公益一类,正科级,主要任务:受局机关委托,开展本市旅游市场监督检查工作;受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旅游投诉和旅游经营场所旅游投诉标志的设置和检查;负责受理和处理本市旅游局收取并管理其保证金的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案件;监督检查本市旅游企业贯彻旅游服务质量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情况,并发布旅游质量公告;负责本市旅游质量的投诉统计工作,协助省质监所开展旅游质量的专项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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