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汕尾市水务局
办公电话:0660-3335571
单位传真:0660-3346782
单位邮箱:Sw3335571@126.com
办公地址:汕尾市汕海公路赤岭西侧水务大厦
联 系 人:蔡晓杰
主要职能:(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水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水务工作的政策及有关规定。
(二)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务战规划,组织审核市内主要江河的流域综合规划和防洪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的规模、方向和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核审批有关水利项目技术设计。
(三)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市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按规定开展水能资源调查工作;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
(四)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拟订重要江河湖泊的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指导饮用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五)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市防汛防旱防风和防低温雨雪冰冻工作;对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汛防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市防汛防旱防风和防低温雨雪冰冻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务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六)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订有关标准,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七)负责管理全市水文工作。协调水文水资源监测;协调对江河湖泊和地下水的水量、水质实施监测,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和全市水资源公布。
(八)组织、指导水利设施、江河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组织、指导江河、河口和滩涂的综合治理与开发;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县(市、区)及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承担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
(九)负责防治水土流失。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有关大中型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全市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十)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十一)拟订农村小水电发展规划;按规定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指导农村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然料工作。
(十二)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跨县(市、区)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和其他水利水电工程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务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十三)负责水务科技教育工作;开展水务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开展水务行业质量监督工作。
(十四)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水利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督办、信息、保密、档案管理、廉政建设、监察纠风、信访和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机关后勤行政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党群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组织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工作;承担水利科研立项审批、管理、鉴定、登记等工作;管理水利计量、标准化工作;组织开展水利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职工培训工作。
(二)规划计划与财务审计科
组织水利水电规划的编制和审查;提出市级水利建设资金规模、方向以及年度安排建设计划;承担水利统计工作;组织编制市级水务部门预算、决算;承担水利资金管理使用、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审计监督及绩效评价工作;承担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监管和内部审计工作;提出有关水务价格、收费、信贷的建议。
(三)水政水资源科
拟订水务方面规章制度等;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指导水行政许可工作并监督检查;承担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担重大调查研究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有偿使用和论证等制度;组织水资源调查、评价和监测工作;指导水量分配、水功能区划和水资源调度工作并监督实施;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城市供水的水源规划、城市防洪、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等非传统水资源开发工作;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工作,组织核定市管河道的纳污能力。
(四)建设与管理科
组织开展水利设施、江河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组织开展主要江河、河口和滩涂的治理和开发;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承担河道采砂的管理与监督工作;负责水利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核;指导水工程建设项目合法性审查;负责市级管理权限水利工程初步设计的审查和开工报告的审批;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承担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
(五)农村水电与水土保持科
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排水和雨洪资源利用等工程建设与管理;承担农村供水、人畜饮水建设、农村节水的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承担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并公布;审核市立项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小水电发展规划;
(六)质量安全监督与农电科
承担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以及全市水利水电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农村小水电工程、机电排灌工程的建设和技术审批;负责农村初级电气化县建设工作;按规定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指导农村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
下属单位:汕尾市水利水电规划设计院、汕尾市区防洪(潮)工程管理站、汕尾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测站、汕尾市水务局政务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