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汕尾市城市综合管理与行政执法局
办公电话:0660-3388210
单位传真:0660-3291882
单位邮箱:swcgj@163.com
单位网址:http://www.swcg.gov.cn
办公地址:汕尾市城区通航路原海关大院旁
联 系 人:胡振坤
主要职能:(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城市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城市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城市道路照明、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等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编制城市综合管理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市区市容市貌和指导、协调、检查、监督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参加环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改造和竣工验收工作;参与市区废品收购站、洗车场、货运站场经营场所的审批和管理。
(四)指导、协调、监督市区及城乡、城镇规划区的园林绿化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初审;负责市区城市照明管理工作。
(五)负责市区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及公共用地的审批和管理;负责城市户外广告设置的审批和管理。
(六)负责市区市政道路、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等市政设施的管理维护工作,参与市政设施竣工验收工作。
(七)负责对市区营运电瓶三轮车的管理工作。
(八)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市政管理、城市照明管理、城市规划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监督检查、行政强制权。
(九)行使国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市区建成区范围内的违法占地、用地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监督检查、行政强制权;行使城市建设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运输车辆(含泥头车)乱抛洒、建筑淤泥乱倾倒、建筑工地乱扬尘及未取得建筑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监督检查、行政强制权;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娱乐、饮食、服务业、小型加工业、建筑工地排污(噪音、废气、废水),公共场所焚烧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监督检查、行政强制权。
(十)负责全市城市综合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和普法工作。
(十一)负责组织全市性城市综合管理专项活动,指导、协调各县(市、区)城市管理工作。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办公室、公用事业科、城市管理科、综合执法科、监察法制科
直属大队:机动执法大队、凤山执法大队、新港执法大队、香洲执法大队、东涌执法大队
下属单位:市园林局、市路灯管理所、市城市三轮车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