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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公安局
  • 2018-01-02 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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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汕尾市公安局

便民电话:

指挥中心:3369110,警务督查支队:3361038,刑警支队:3361633,出入境管理科:3374966,户政大队:3360521,治安大队:3815836,交警支队:3372974,车辆管理所:3379099、3379909,交通违法处理中心:3292396,网络警察支队:3383506,科技信息科:3286169,宣传科:3380206

单位邮箱:swsjxck@163.com

单位网址:http://www.gdsw110.gov.cn

办公地址:汕尾市城区红海中路

主要职能:(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部署公安工作,并指导、检查落实。

(二)负责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掌握、分析、预测社会治安新情况、新问题,为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并提出对策。

(三)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组织建设和公安民警队伍建设,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指导公安边防、消防等公安现役部队的建设;指导、检查、督促全市各级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

(四)指导、开展对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的侦查工作,组织、协调对重大案件、重大事件、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侦查、处置。

(五)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

(六)管理、指导出入境工作。

(七)管理、指导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维护交通秩序。

(八)指导管理全市户籍、居民身份证、流动人口等工作,指导森林公安机关的业务工作。

(九)指导、监督消防工作。

(十)指导、管理看守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等监管场所的工作。

(十一)指导并监督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和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的建设。

(十二)组织实施对来我市的党和国家领导人、省领导、重要外宾以及市主要领导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三)负责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组织公安科研工作;为各级公安机关提供信息、技术、后勤、装备等服务。

(十四)组织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民警的监督;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

(十五)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指挥中心、政治处、纪委(市监察局派驻市公安局监察室)、审计科、宣传科、出入境管理科、科技信息化科、装备财务科、机关事务管理科、信访科

下属单位:交通警察支队、刑事警察支队、治安巡逻警察支队、警务督察支队、法制支队、经济犯罪侦查支队、国内安全保卫支队、行动技术支队、禁毒支队、网络警察支队、特警支队、警察训练支队、警卫支队、监所管理支队、看守所、强制隔离戒毒所、城区分局、红海湾分局、尖山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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