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汕尾市机构编委员会办公室
办公电话:06603372346
单位传真:06603603332
单位邮箱:swbwb@126.com
单位网址:http://site.conac.cn/www/203000000/40703902/index.html
办公地址:汕尾市政府大楼417室
联 系 人:叶远航
主要职能:
(一)增加的职责。
1.增加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职责。
2.将中共汕尾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市监察局(市预防腐败局)的政府绩效管理工作划入市编办。
(二)加强的职责。
1.加强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职责。
2.加强机构编制执法监督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和省有关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统一管理全市党政群机关(含党委、政府各部门,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机关,以及其他行政机构,下同)和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
(二)负责拟订本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审核市直机关和县(市、区)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县(市、区)、乡镇(街道)、各类开发区的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三)统筹推进市直部门转变职能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指导和督促县(市、区)转变政府职能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牵头推进建立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
(四)管理市直机关的职责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审核县(市、区)直机关的机构设置与调整,分配和调整县(市、区)、乡镇(街道)行政编制总额。
(五)协调市直机关之间、市直机关与县(市、区)之间的职责分工。
(六)负责拟订本市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管理市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按程序办理市县以下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的设立、调整,贯彻执行省制定的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标准和管理办法,指导县(市、区)、乡镇(街道)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七)监督检查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市直机关“三定”规定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以及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负责政府绩效管理工作。
(八)负责市直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县(市、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和省机构编制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综合科(与审改办合署办公)、行编科、事编科(与事登局合署办公)、监督检查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