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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科技局
  • 2018-01-02 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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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汕尾市科技局

办公电话:0660-3365487

单位传真:0660-3360176

单位邮箱:swkjjbgs@163.com

单位网址:/images/www.swkjj.gov.cn

办公地址:汕尾市政府118室

联 系 人:蔡一妍

主要职能:(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科学技术工作、知识产权工作和防震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起草地方性规章草案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全市科技发展重大布局、优先领域政策性建议,编制和实施全市中长期科技、知识产权和防震减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组织实施全市重点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开发研究等科技规划,负责统筹协调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重大社会公益性技术研究及关键技术、共性技术研究,牵头组织经济社会发展重要领域的重大关键技术、共性技术攻关。

(三)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科技重大专项实施中的方案论证、综合平衡、评估验收和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对科技重大专项实施中的重大调整提出意见。

(四)承担推进全市创新体系建设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市创新体系建设规划,拟订促进全市知识创新、技术创新的政策措施,制定科研条件保障规划和提出相关政策,推进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实验室体系和重点科研基地、产业创新平台、重大创新基地建设和科技资源共享,拟订科技促进企业自主创新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认定创新型企业,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五)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新技术及其产业化政策,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应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各类科技示范推广基地的建设。

(六)组织实施深化产学研合作行动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科技成果推广政策,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

(七)组织拟订科技促进农村和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省农村信息直通车工程和专业镇科技创新示范试点建设,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农村建设和社会建设。

(八)拟订科技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和规划,拟订促进技术市场、科技中介组织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技术市场、科技中介组织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制定科普规划和政策,推进民营科技工作。

(九)组织实施科技计划专项和知识产权实施计划专项,并加强宏观管理。

(十)负责管理归口管理的科学事业费、科技专项资金和科技发展基金。

(十一)归口管理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技术市场等工作;制定科学技术普及和工作规划,推动科普工作发展:负责科技信息、科技宣传和科技统计的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利管理和专利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建立知识产权预警、涉外应对、维权机制,推动建立知识产权统计、考核制度;制订实施知识产权发展规划,归口管理专利统计、宣传、培训等工作。

(十三)负责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和地震紧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的建设;负责规划全市地震台网(站)及信息系统的建设,开展地震应急、救援技术和装备的研究与开发;协助地方人民政府建立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地震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系统;负责震情和灾情速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地震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参与制定地震灾区重建规划。

(十四)指导、协调市直各部门和县(市、区)的科技管理、知识产权和防震减灾等工作。

(十五)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科学技术厅、省知识产权局、省地震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办公室、高新技术科、科技业务科、知识产权科、地震业务科、监督审计科

下属单位:科技情报所、生产力促进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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