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
办公电话:0660-3378763
单位传真:0660-3372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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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网址:www.swdpb.gov.cn
办公地址:汕尾市区康平路发改大楼
联 系 人:张冬亮
主要职能:(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负责全市经济、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等重要经济总量的平衡及重大比例关系的综合协调,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全市和国内外经济形势和发展情况,加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监测、预测与预警分析,提出政策建议。
(三)研究分析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财政、土地、金融体制改革以及政策建议,提出投资融资的发展建议。
(四)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指导和推进经济体制改革试点(试验区)工作。
(五)提出年度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管理国家、省、市列名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监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负责相关价格公共服务工作,负责全市价格监督检查工作。
(六)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市人民政府安排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安排市级财政性投资项目,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备案建设项目、外资项目、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涉及公共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的竞争性配置方案;组织实施企业投资项目管理制度改革,简化审批程序、下放审批权限、完善备案程序,研究制订引导民间投资的政策措施;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协调重大项目建设的重大问题;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七)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提出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规划,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负责综合交通发展运输体系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和实施服务业发展规划,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规划,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八)研究能源开发和利用,提出综合能源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完善对能源产业的管理,推进能源结构战略性调整,拟订能源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相关体制改革建议,监测和分析能源产业、能源安全的发展状况,规划重大项目布局,推动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协调能源基础设施方面的发展与合作,开展能源对外合作。
(九)组织拟订区域协调发展规划,承担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协调实施和进行监测评估的责任。
(十)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总量平衡计划并监督执行,配合有关部门管理市级粮食等重要物资储备。
(十一)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人口和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十二)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综合分析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重大问题,牵头组织拟订节能减排中长期规划及综合性工作方案,综合协调节能和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应对气候变化的规划。
(十三)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四)按规定指导和协调招标投标工作,对重点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进行监督检查。
(十五)承办市人民政府与省发展改革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一)办公室(挂市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综合办公室牌子);(二)综合规划科;(三)改革和财金科;(四)投资科;(五)经贸外资科;(六)产业协调科;(七)区域经济科;(八)农村经济科;(九)能源和生态环境科;(十)社会发展科;(十一)价格管理科;(十二)收费管理科;(十三)重点项目科(挂市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牌子);(十四)交通科;(十五)市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十六)成本调查队。
下属单位:汕尾市价格认证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