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日报讯(记者 吴广廉)9月15日,市长杨绪松主持召开市政府七届十二次常务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邹广,副市长余红、蔡少华、林少文及市政府秘书长杨双标出席会议,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了关于《汕尾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焚烧发电厂二期工程采用PPP模式投资建设的实施意见》、《汕尾市区环品清湖金湖路东段(示范段)岸线修复景观工程(二期)实施工作意见》、《汕尾市第二批清理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送审稿)》、《汕尾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送审稿)》、《汕尾市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方案》、提高黄标车提前淘汰奖励补贴标准有关事宜和增拨贫困村新农村建设市级补助资金等议题。
杨绪松指出,汕尾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焚烧发电厂二期工程对推动节能减排工作和促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具有积极的作用。杨绪松要求,相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协作,做好项目的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快开工建设,从根本上解决城区、海丰、陆丰和红海湾开发区等地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问题。
杨绪松强调,要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完善《汕尾市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方案》。通过制定实施可操作、可落地、可检查的系统性政策措施,逐步解决导致企业成本高企的制度问题,在有效降低外部成本的同时,引导企业降低内部成本,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激发企业活力,提升企业的竞争力。
杨绪松要求,全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扶贫资金的监管,真正做到专款专用,把扶贫资金用在刀刃上。同时,要推广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的好经验好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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