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日报讯 (记者 梁佳)12月28日,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石奇珠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杨扬主持召开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友深、黄宏伟、李汉流、彭永新、李惠文及秘书长谢平和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邹广,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李世华和市检察院检察长袁怀宇,市直有关单位负责人,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市人大各专委会副主任委员及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副处以上干部列席会议。
会议进行了人事任免事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关于列席和邀请列席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人员的决定(草案)。会议决定,汕尾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18年1月18日至20日在汕尾市区举行。
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汕尾市2017年第二次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并作出决议批准这个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我市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专题调研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汕尾市水环境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市区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和公共停车场建设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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