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t365在线投注
  • 手机版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安全生产 >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
汕尾市“8·28”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 2017-09-01 00:00
  • 来源: 本网讯
  • 发布机构:
  • 【字体:    

      2015年8月28日上午10时24分,在沈海高速公路陆丰龙山路段发生一起粤V02955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粤V0395挂)与粤AM7987号重型厢式货车追尾后,粤V02955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粤V0395挂)越过中间护栏撞向对向行驶的贵E01909号大型卧铺客车,造成5人死亡、8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约400万元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要求认真做好伤员救治和死者善后等工作,抓紧查明事故原因,吸取教训,举一反三,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市委书记石奇珠,原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魏友庄,原副市长、市公安局长杨志明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救援和善后工作。市委书记石奇珠,市长杨绪松,省安监局局长黄晗分别作出了批示。

      依据《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2015年9月1日,市政府成立了由市安监局局长李剑锋任组长,市安监局副局长石建年、市公安局副局长吴雨润任副组长,市安监局、市监察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总工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警龙山高速公路大队组成的汕尾市沈海高速陆丰龙山路段“8·28”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邀请市人民检察院、广州市人民政府、揭阳市人民政府、贵州省兴义市人民政府派人参加事故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积极协调广州市、贵州省兴义市安委办调查事故发生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有关行政部门履职情况。

      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检测鉴定、综合分析等,查清了事故原因,查明了事故性质、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发生的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事故车辆和驾驶人情况

1、粤V02955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粤V0395挂)及驾驶人情况

(1)粤V02955号重型半挂牵引车,品牌型号为华菱之星牌HN4250G31C2M3型,车辆识别代号:LZ5W4CD38BB018243,发动机号码:1611S184827;车身颜色:白色,核定载3人(发生事故时实载2人);整备质量:8805公斤,准牵引总质量:34800公斤;机动车登记所有人:揭阳市榕城区万顺物流有限公司,注册日期:2011年11月8日,使用性质为货运,检验有效期至2015年11月30日,保险有效期至2015年11月10日;道路运输证证号:揭002534169,审验有效期至2016年5月31日,核发机关为揭阳市交通管理处。

粤V0395号重型普通半挂车,品牌型号为中集牌ZJV9381型,车辆识别代号:LJRB13378B1020745;车身颜色:黄色;总质量:37750公斤,整备质量:7750公斤,核定载质量:30000公斤;机动车所有人为揭阳市榕城区万顺物流有限公司;注册日期:2011年11月8日;使用性质:货运;检验有效期止2015年11月30日;道路运输证证号:揭002534179,审验有效期至2016年5月31日,核发机关为揭阳市交通管理处。该挂车在发生事故时实载钢筋48100公斤,超过核定载质量18100公斤。

(2)师建军,粤V02955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粤V0395挂)驾驶人,男,1975年3月出生,山西省垣曲县人,身份证号:14273319750311211X,2002年6月30日在山西省运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初次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现准驾车型A2,有效期至2024年6月30日。2014年5月29日在运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取得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证号:1408010020008017773,有效期至2020年5月29日。

2、粤AM7987号重型厢式货车及驾驶人情况

(1)粤AM7987号重型厢式货车,品牌型号为乘龙牌LZ5165XXYRAP型,车辆识别代号:LGGR2A1300DL823230,发动机号:E25L1D096,车身颜色:蓝色,核定载人数:3人(发生事故时实际载3人),总质量:15980公斤,整备质量:5865公斤,核定载质量:9920公斤(发生事故时实载8400公斤XH-2000型退锡水,未超过核定载质量)。机动车登记所有人:广州市中嘉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实际支配人为广州市兴宏工贸有限公司,注册日期:2013年9月27日;使用性质:货运;检验有效期止:2015年9月30日;保险有效期至2015年9月22日。道路运输证号:粤运管穗字002218353号,核发机关为广州市白云区交通管理总站。该车辆发生碰撞后, 30公斤塑料罐装XH-2000型退锡水部分掉落破损泄漏,未造成次生事故。

(2)卢伟雄,粤AM7987号重型厢式货车驾驶人,男,1968年12月出生,广州市花都区人,身份证号:440121196812220938,1985年7月4日在广东省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初次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现准驾车型A2,有效期至2025年7月4日;从业资格证于2015年7月到期未补办;没有发现酒后驾驶的迹象。

3、贵E01909号大型卧铺客车及驾驶人情况

(1)贵E01909号大型卧铺客车,品牌型号为金龙牌XMQ6129P型,车辆识别代号:LA6R1HSL69B101609,发动机号码:L47QA960054,车身颜色:白、黄、蓝,核定载人数:47人(发生事故时实载乘客48人,其中6人为幼儿),总质量:17400公斤,整备质量:13700公斤;机动车所有人:贵州省兴黔交汽车运输(集团)黔西南有限公司,注册日期:2009年8月12日,使用性质:公路客运;检验有效期止:2015年8月31日;保险有效期至2016年8月10日;道路运输证号:黔交运管黔西南字52230141880号,有效至2016年4月24日,核发机关为贵州省黔西南州道路运输管理局。

(2)肖阳国,贵E01909号大型卧铺客车驾驶人,男,1976年6月出生,贵州省安龙县人,身份证号:522328197606085714;1994年10月13日在贵州省黔西南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初次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现准驾车型为A1A2,有效期至2016年10月13日;2010年1月19日在贵州省黔西南州道路运输管理局取得从业资格证,证号:5223010010109004674,从业资格类别为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有效期至2016年1月18日。

(二)事故发生单位及相关单位情况

1、揭阳市榕城区万顺物流有限公司为粤V02955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粤V0395挂)的车属单位,该公司成立于2009年2月17日,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公司地址:揭阳市榕城区仙桥街道高湖村内洋,法定代表人:黄顺海,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经营范围:普通货运。该公司于2012年7月30日在揭阳市交通管理处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证号:粤交运管许可揭字445200012572号,有效期至2016年9月30日。公司现有营运车辆41辆,从业人员40人。经调查,该公司未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

2、广州中嘉汽车有限公司为粤AM7987号重型厢式货车的注册登记单位,该公司成立于2012年3月27日,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公司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朝阳村莘丰路1号天智物流中心C73栋3号,法定代表人为王保臣,注册资本:人民币5万元,经营范围: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冷藏保鲜、罐式)。该公司于2015年5月25日在广州市白云区交通管理总站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证号:粤交运管许可穗字440100104100号,有效期至2016年5月25日。公司现有营运车辆429辆(其中挂靠车辆366辆),安全管理人员36人。该公司于2013年9月30日与粤AM7987号重型厢式货车实际支配人签订车辆挂靠服务协议,期限5年。经调查,该公司没有与驾驶员卢伟雄签订安全责任书;对粤AM7987号重型厢式货车及其驾驶员的动态跟踪管理不到位。

3、贵州省兴黔交汽车运输(集团)黔西南有限公司为贵E01909号大型卧铺客车的车属单位,该公司成立于2015年2月17日,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地址:兴义市西湖路146号,法定代表人为周维志,注册资本:人民币110.25万元,经营范围:省际班车客运。该公司于2015年3月18日在贵州省道路运输局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证号:黔交运管许可黔西南(客运)字522301001156号,有效期至2019年3月17日。公司现有营运车辆63辆,从业人员157人。经调查,该公司安全领导组织机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完善,安全管理工作到位。

4、广东中外运黄埔仓码有限公司为粤V02955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粤V0395挂)道路货物运输源头单位。成立于2013年1月30日,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港前路713号大院,法定代表人为张军,注册资本:人民币1.9亿元,经营范围:为船舶提供码头等设施;从事码头和设施经营;在港区内从事货物装卸、仓储经营;从事危险货物港口作业;出入境检验检疫代理报检业务;机动车辆险、货运险、船舶险兼业代理;集装箱装、拆箱业务集装箱箱体维修业务;国际船舶代理业务;机械设备租赁;代理业务分拨、代办报关、报验;代办货物加工、改包装、刷唛;水路运输信息咨询。经调查,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存在漏洞,从业人员违规操作。

(三)有关部门监管情况

1、汕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龙山高速公路大队。该大队上半年出动警力4680人次,警车1235车次,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828宗,抓拍超速行驶违法行为107855宗,“四项”指标与去年同比有所上升。大队值班值守、勤务巡逻等制度建立健全,事故应急预案完善,路面巡逻常态化,发生事故时,两个巡逻小组正在路面上巡逻。

2、揭阳市交通管理处为揭阳市榕城区万顺物流有限公司属地监督管理部门。经调查,该管理处对本级职能的审查批准程序合规,资料齐全,手续完备。对揭阳市榕城区万顺物流有限公司日常监督检查不细、不到位。

3、广州市白云区交通管理总站为广州市中嘉汽车运输公司的监督管理部门。经调查,该管理总站对本级职能的审查批准程序合规,资料齐全,手续完备。对广州市中嘉汽车运输公司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常态化,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到位。

4、贵州省兴义市道路运输局为贵州省兴黔交汽车运输(集团)黔西南有限公司的监督管理部门。经调查,该部门对本级职能的审查批准程序合规,资料齐全,手续完备。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及会议制度建立健全,对贵州省兴黔交汽车运输(集团)黔西南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常态化,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到位。

5、广州港务局为广东中外运黄埔仓码有限公司的监督管理部门。经调查,该部门重视安全生产管理检查工作,经常性开展治超检查,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到位。

(四)气象情况

2015年8月28日白天,陆丰地区出现阵雨,局部大雨降水。8至18时,陆丰市龙山高速公路路段雨量为1.6mm,最大平均风力为南风5.7m/s(4级),最大阵风为南到西南风8.8m/s(5级,出现时间13时23分)。

(五)事故道路情况

事故现场位于沈海高速公路东行2682km+800m处,道路呈东西走向,东往汕头方向,西往深圳方向,沥青路面,完好,干燥,视线良好,前后100米标志线清晰、明显。

(六)事故车辆技术检验情况

1、粤V02955号重型半挂牵引车

制动系:因驾驶室碰撞拉扯断裂损坏,制动系标准无法检测,拆解相关部分,前后制动片摩擦系数0.4标准,前轮鼓轮无起槽无失圆现象,前后轮鼓与自动蹄片接触基本正常。

转向系:因驾驶室碰撞掉落损毁,方向自由间隙无法检测,因前车桥碰撞损坏,前束及后倾角系数无法检测。

灯光系:前照灯因碰撞损毁,线路因碰撞拉扯断裂损坏,无法检测,倒车灯、刹车灯、后转向灯工作正常。

碰撞痕迹及部位:前保险杠距地高0.5米处起至1.01米,因碰撞严重扭曲变形损坏,驾驶室因碰撞挤压整体掉落、撕裂、开脱、扭曲变形损毁,前照灯因碰撞碎裂损毁,线路因碰撞拉扯断裂损坏,前车桥因碰撞脱落损坏,左前及右前轮胎因碰撞爆裂损坏,发动机散热器因碰撞挤压损坏,变速箱与发动机连接处因碰撞断裂损坏。

2、粤V0395号重型普通半挂车

制动系:拆解相关部分,前后制动气管无断裂渗漏现象,前后制动片摩擦系数0.4标准,前轮鼓轮无起槽无失圆现象,制动分泵灵活无卡滞无漏气,前后轮鼓与制动蹄片接触面积基本正常。

灯光系:刹车灯、转向灯、倒车灯工作正常。

碰撞痕迹部位:车厢前栏板距地高1.47米向外凸起变形损坏。

3、粤AM7987号重型厢式货车

制动系:拆解相关部分,前后制动片摩擦系数0.4标准,前后轮鼓与制动蹄片接触面积基本正常。

转向系:方向机轴、自由间隙<12度,经拆检,转向主肖无明显磨损及损坏,轮鼓轴承转向臂无松旷,前束及后倾角系数正常。

灯光系:大灯、刹车灯、转向灯正常。

碰撞痕迹扩部位:前保险杠右侧距地高0.6米,从左端往右0.8米,因碰撞向后凹陷断裂损坏,右前大灯距高0.8米,因碰撞破裂,右侧上车踏板距0.46米至1.1米处,因碰撞变形损坏,车厢后栏板距地高0.6米,从左后端往右0.78米,因碰撞脱落损毁,车厢尾部下横梁距地高1.1米至1.2米,从左端往右0.87米,因碰撞向前凹陷变形损坏,车厢左侧后墙板距地面1.2米至顶部,从左后尾往前0.62米,因碰撞撕裂损坏,右后车厢门距地高1.2米至1.8米处,因碰撞向后凸起变形损坏。

4、贵E01909号大型卧铺客车

制动系:因碰撞汽管断裂制动压力无法检测,拆解相关部分,前后制动片摩擦系数0.4标准,前轮鼓轮无起槽无失圆现象,分泵灵活,无卡滞无漏气,前后轮鼓与制动蹄片接触面积基本正常。

转向系:因碰撞方向机、方向盘损毁,方向机自由间隙、方向十字节、前束及后倾角系数无法检测。

灯光系:因碰撞前照灯损毁,线路因碰撞拉扯断裂损毁,灯光无法检测。

碰撞痕迹及部位:车身前端从保险杠前端、左前围板处起,因碰撞造成一个长为2.36米,宽为2.5米,距地高为2.57米空洞,造成前保险杠、车身前脸部、前照灯、前档风玻璃、后视镜、右侧的旅客门全部撕裂掉落损毁,碰撞还造成车厢内前端的仪表工作台、司机座椅、副驾驶位座椅、乘务员座椅、方向盘、方向机以及从前端往后1.62米的踏板全部撕裂掉落损毁,车架前端距地高0.7米至1米处,因碰撞向后凹陷变形损坏,左侧第1至第2车窗玻璃因碰撞碎裂损坏,左侧车身从左前端往后3.04米处,因碰撞撕裂掉落2.36米,还有0.68米因碰撞拉扯向右侧凹陷变形损坏,车身前端上挡风玻璃因碰撞碎裂损毁,上挡风玻璃左下玻璃框因碰撞撕裂损坏,左前轮胎外缘因碰撞造成一道长为0.16米的裂口损坏。该客车座椅安全带配备齐全。

二、事故发生经过、应急处置及伤员救治和遇难者善后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1、事故发生前行车情况

(1)粤V02955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粤V0395挂)。师建军于2015年8月27日,驾驶该车在广东中外运黄埔仓码有限公司装载钢筋,21时12分在黄埔区开往揭阳市惠来县沿沈海高速公路由西向东行驶, 28日10时24分行驶至事故发生路段,时速为65公里。该车分别于27日22时30分在萝岗区弘祥百货处停车146分钟、28日4时19分在萝岗区仓敷处停车200分钟、8时19分在海丰县新径处停车21分钟。

(2)粤AM7987号重型厢式货车。卢伟强于2015年8月28日6时30分,驾驶该车在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开往福建省莆田市沿沈海高速公路由西向东行驶,行驶至距事故发生路段约1500米处时,卢伟强发现车辆仪表故障灯亮,将车停于应急车道检查,未发现故障原因,1分钟后以14至16公里的时速在主车道上行驶,准备驶出最近出口陆丰内湖收费站进行检查,3分钟后行至事故发生路段。

(3)贵E01909号大型卧铺客车。肖阳国于2015年8月28日8时16分,在汕头市澄海区驾驶该车开往贵州省兴义市沿沈海高速公路由东向西方向行驶,28日10时24分行驶至事故发生路段,时速为97公里。

2、事故发生经过

2015年8月28日10时24分,师建军驾驶的粤V02955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粤V0395挂,甲车),从广州开往揭阳市惠来县,沿沈海高速公路由西向东行驶至2682公里加800米处时,因未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的安全距离,致车头碰撞前方由卢伟雄驾驶因车辆故障慢行的粤AM7987号重型厢式货车(乙车)尾部左侧,碰撞前车后,操作不当再碰撞中央护栏,冲过西行车道,与由肖阳国从汕头市澄海区开往贵州省兴义市行驶的贵E01909号大型卧铺客车(丙车)迎头碰撞。造成5人死亡,丙车上乘客8人受伤、多人轻微伤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二)事故应急处置情况及应急处置评估意见

接报后,汕尾市委书记石奇珠,原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魏友庄,市委常委、秘书长李庆新,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杨志明,陆丰市市长邱晋雄及汕尾市、陆丰市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及各救援队伍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指挥和开展事故救援工作。

1、应急处置情况。2015年8月28日10时28分,龙山大队值班民警接报后,立即通知120、消防等赶赴事故现场,同时,向大队领导报告。大队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王荣标大队长指令正在路面上巡逻的两个巡逻小组立即赶赴事故现场,两个巡逻小组在最短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开展事故救援、交通管制和做好安全防护措施,防止次生事故发生。教导员蒋晓阳、副大队长卓敬鸿立即带领交管股、机动中队和刑侦中队民警赶赴事故现场。此时,因公途经事故现场的省公安厅交管局副局长等领导,汕尾边防部队、解放军海训部队官兵立即参与事故救援工作,受伤人员第一时间被送往陆丰市人民医院救治,死者送往殡仪馆。路政、拯救、安监、交通等部门有关人员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开展事故救援工作。事故救援在各级领导科学有效指挥及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下,各项应急处置工作有条不紊进行,事故现场于15时处置完毕,交通恢复正常。

2、应急处置评估意见。经评估,龙山交警大队接报警后响应迅速,快速出警,启动应急预案快速,交通管制得当,措施到位。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到达现场和应急救援行动快捷、稳妥、有序、高效,未发生次生事故,事故应急处置较好。

(三)伤员救治及遇难者善后情况

事故受伤人员第一时间被送达陆丰市人民医院救治,死者送往殡仪馆,及时通知事故各方有关人员在最短时间到龙山交警大队配合事故调查,做好死者家属的安抚和善后工作,5名死者家属均与事故发生单位达成事故善后处理意向协议,死者已全部火化。陆丰市政府及时开展人道主义帮扶工作,解决死伤者家属的实际困难,安抚伤员安心治疗。现伤者已全部康复出院。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一)事故造成的死亡人员

1、师建军,男,粤V02955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粤V0395挂)驾驶人,1975年3月出生,住址:山西省垣曲县王茅镇下毫村下南组6号,身份证号:14273319750311211X。

2、胡**,男,粤V02955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粤V0395挂)车载货物的货主,1981年7月出生,住址:广东省惠来县仙庵镇京陇管区京北城北新村路东六直巷11号,身份证号:44522419810710****。

3、肖阳国,男,贵E01909号大型卧铺客车驾驶人,1976年6月出生,住址:贵州省安龙县新村镇荷花村河沟组,身份证号:522328197606085714。

4、杨**,男,贵E01909号大型卧铺客车副驾驶员,1983年2月出生,住址:贵州省兴仁县城关镇解西路23号,身份证号:52232219830201****。

5、毕**,女,贵E01909号大型卧铺客车乘客,住址:贵州省兴义市清水河镇补批村1组,身份证号:52232119760220****。

(二)事故造成的受伤人员

1、王**,女,贵E01909号大型卧铺客车乘客,住址:贵州省安龙县新安镇箐山村,身份证号:52232819811012****。

2、苏**,男,贵E01909号大型卧铺客车乘客,住址:贵州省兴义市马岭镇马岭村,身份证号:52232119761008****。

3、田**,男,贵E01909号大型卧铺客车乘客,住址:贵州省安龙县木咱镇新加村三组37号,身份证号:52232819800319****。

4、罗*,女,贵E01909号大型卧铺客车乘客,住址:贵州省赤水市白云乡白云村同心组104号,身份证号:52213119950119****。

5、罗**,女,贵E01909号大型卧铺客车乘客,住址:贵州省册亨县坡妹镇走马村,身份证号:52232719731210****。

6、赵**,女,贵E01909号大型卧铺客车乘客,住址:贵州省兴仁县潘家镇,身份证号:52232219980205****。

7、田**,男,贵E01909号大型卧铺客车乘客,住址:贵州省安龙县木咱镇新加村三组37号,身份证号:52232820120909****。

8、田**,男,贵E01909号大型卧铺客车乘客,住址:贵州省安龙县木咱镇新加村三组37号,身份证号:52232819500405****。

(三)直接经济损失

经初步测算:此起事故的人身伤害赔偿、车辆受损、设施损毁、应急处置等费用共计人民币约400万元。

四、事故发生原因和事故性质

(一)直接原因

1、师建军驾驶粤V02955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粤V0395挂),因未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致车头碰撞前方由卢伟雄驾驶的粤AM7987号重型厢式货车尾部左侧,发生事故后操作不当,再碰撞中央护栏,冲过西行车道,与由肖阳国从汕头市澄海区开往贵州省兴义市行驶的贵E01909号大型卧铺客车迎头碰撞,并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是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

2、卢伟雄驾驶粤AM7987号重型厢式货车,发现车辆故障后,在没有排除的情况下,未及时报警且在主车道上继续慢速行驶;肖阳国在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情况下驾驶贵E01909号大型卧铺客车,加重了事故损害后果。卢伟雄和肖阳国是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又一原因。

(二)间接原因

1、揭阳市榕城区万顺物流有限公司未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黄顺海未经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的培训、考核并取得安全培训合格证书,不具备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未按有关规定对驾驶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未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未建立隐患排查制度,未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对车辆检查、隐患治理建档不规范,消除隐患不到位;未按规定组织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没有严格要求驾驶员遵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对车辆动态管理及驾驶人管理不到位,导致车辆超过核定载质量18100公斤。

2、广州市中嘉汽车有限公司对挂靠该公司的粤AM7987号重型厢式货车及其驾驶员的动态跟踪管理不到位,没有与驾驶员卢伟雄签订安全责任书。

3、广东中外运黄埔仓码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存在漏洞,工作制度和措施落实不到位,相关从业人员未执行装卸货物工作流程,违规操作。2015年8月27日傍晚,粤V02955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粤V0395挂)驾驶员师建军以提货单中预计要装车的三批钢筋情况紧急为由,要求将三批货物先行装载该车过磅,待其他车辆到达后在场内转载。该公司并认为该车是在其公司的控制范围,同意了驾驶员的要求将三批钢筋装车并进行过磅操作。三批钢筋装车过磅完后,未采取有效的监控措施,师建军驾驶车辆超载离开了该公司,导致货车超载的事故隐患。

4、揭阳市交通管理处,日常监督检查不细、不到位,未能发现揭阳市榕城区万顺物流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三)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汕尾市“8·28”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五、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一)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建议

1、师建军驾驶粤V02955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粤V0395挂),因未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致车头碰撞前方由卢伟雄驾驶的粤AM7987号重型厢式货车尾部左侧,发生事故后,操作不当,再碰撞中央护栏,冲过西行车道,与由肖阳国从汕头市澄海区开往贵州省兴义市行驶的贵E01909号大型卧铺客车迎头碰撞,并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第四十八条第一款“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规定,认定师建军负事故主要责任。师建军因在事故中死亡,建议不再追究其事故责任。

2、卢伟雄,驾驶粤AM7987号重型厢式货车,发现车辆故障后,在未排除的情况下,未及时报警且在主车道上继续慢速行驶,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者交通事故,无法正常行驶的,应当由救援车、清障车拖曳、牵引。”规定;肖阳国,在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情况下驾驶贵E01909号大型卧铺客车,其行为违反了《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三十一条机动车安全带应当按照国家标准配备,保持齐备有效,不得拆除。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和乘坐人员应当按照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人应当督促乘坐人员使用安全带。驾驶人不得在乘坐人员未按照规定使用安全带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规定。认定卢伟雄和肖阳国共同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建议汕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龙山高速公路大队依法对卢伟雄作出处理;肖阳国因在事故中死亡,建议不再追究其事故责任。

3、黄顺海,揭阳市榕城区万顺物流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建议由汕尾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依据《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二)对事故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1、建议由汕尾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依据《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揭阳市榕城区万顺物流有限公司实施行政处罚。

2、建议广州市交通运输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责令广州市中嘉汽车有限公司限期整改,并作出相应处理。

3、建议广州市港务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广东中外运黄埔仓码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负责人作出处理;责成该公司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

4、建议揭阳市交通运输局对揭阳市交通管理处作出处理。

如检察机关发现有关人员涉嫌渎职犯罪的,按司法程序进行处理。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

为吸取“8·28”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发生,提出以下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

(一)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级道路运输企业要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要求,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依法依规生产经营,加大资金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操作规程;严格贯彻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查找本单位在生产经营中存在的不足之处,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尤其是:揭阳市榕城区万顺物流有限公司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加强各级管理人员管理能力培训和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加强对派出运输车辆和驾驶员运行过程进行实时监控和管理,杜绝超限超载的违法违规行为;广州市中嘉汽车有限公司要依法依规履行对挂靠车辆、驾驶员的动态监控和跟踪管理,强化驾驶员在高速公路上车辆发生故障或者交通事故无法正常行驶时,按照法定程序操作的意识;贵州省兴黔交汽车运输(集团)黔西南有限公司要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教育培训,充分利用技术手段和有效的措施,强化驾驶员提醒乘坐人员系好安全带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严防类似事故的发生。

(二)严查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龙山交警大队要切实加强所辖高速公路的巡逻管控,优化勤务制度,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整治超速、慢速、超载、疲劳驾驶、带故障行驶等道路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增强广大道路交通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

(三)狠抓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各地要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实施、区域联动治理、责任倒查保障的工作机制,按照“立足源头、依法严管、标本兼治、长效治理”的要求,坚持路面执法与源头治理并重,综合运用行政、法律和技术手段,建立完善的监管监控体系,确保治载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货物源头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认真贯彻《广东省道路货物运输超限超载治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01号)等有关规定,建立完善治超长效机制,严把货物装载源头监督关。向社会公布投诉和咨询电话,全面接受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