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 七 届 人 大
一次会议文件(3)
汕尾市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7年1月10日在汕尾市第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汕尾市财政局局长 詹伟忠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大会报告汕尾市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
一、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狠抓组织收入,优化支出结构,规范财政管理,综合运用财政资金和政策,重点支持拉动经济增长、增强发展后劲的项目,重点保障民生项目和关键领域支出,财政运行总体呈现收入平稳增长、支出倾斜民生倾斜基层的特点,有效促进全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2016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07752万元(快报统计数,下同),完成调整预算的101.91%,比上年同期增收37326万元,增长13.8%(按可比口径,下同)。分征管部门情况看,国税部门完成税收收入56530万元,比上年同期减收4899万元,下降7.98%;地税部门完成税收收入14229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收36910万元,增长35.02%;财政部门完成非税收入10892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收5315万元,增长5.13%。
按收入项目划分。税收收入:增值税收入43968万元,下降7.35%;营业税收入27514万元,增长122.07%;企业所得税收入22146万元,增长4.88%;个人所得税收入6101万元,增长8.97%;城市维护建设税收入19848万元,增长32.04%;土地增值税收入15468万元,增长11.7%;耕地占用税收入4518万元,增长525.42%;契税收入32762万元,增长75.85%;房产税收入6164万元,下降28.02%;城镇土地使用税收入11602万元,下降35.31%;车船税收入4061万元,增长35.01%;印花税收入4118万元,增长10.34%;资源税收入557万元,下降2.28%。非税收入:专项收入24759万元,增长19.55%;行政性收费收入35915万元,下降1.07%;罚没收入13522万元,增长4.42%;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740万元,下降75.78%;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3442万元,增长35.97%;其他收入17322万元,增长10.61%;捐赠收入952万元,增长48.52%;政府住房基金收入1273万元,增长361.23%。
按预算级次划分。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9432万元,增长16.63%;市城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3024万元,增长32.62%;红海湾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590万元,增长4.09%;华侨管理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38万元,增长52.09%;海丰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3359万元,增长0.96%;陆河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6550万元,增长8.08%;陆丰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0685万元,增长10.01%。
2016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066519万元,完成代编预算的176.95%,比上年减支64587万元,下降3.03%。其中:涉及GDP考核的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等八项支出完成15763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6.28%,同比增长24.93%,占GDP增加值比重的10.2%,对GDP的贡献率达10.8%,拉动GDP增速近1个百分点。
按支出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233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38.48%,增长17.08%;公共安全支出9256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23.42%,下降3.15%;教育支出43300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54.64%,增长9.1%;科学技术支出3680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283.15%,增长63.6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341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208.85%,增长21.6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815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55.1%,下降9.6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387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71.1%,下降3.27%;节能环保支出3764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56.85%,下降21.88%;城乡社区支出36194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41.73%,增长396.1%;农林水支出21296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12.09%,下降42.85%;交通运输支出8219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662.84%,下降6.7%;住房保障支出2731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23.6%,下降39.94%;资源勘探信息等事务支出790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76.7%,下降83.33%;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1190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283.38%,下降59.69%;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3033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216.67%,下降7.3%;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044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27.38%,增长23.87%;其他支出6943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14.48%,下降67.95%;债务付息支出及债务发行费支出净增支4198万元。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税收返还、各项补助和上年结余、结转,减去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和上解支出后,全市财政收支实现平衡(主要收支项目详见附件1)。
2.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2016年市级(不包括市城区、红海湾开发区和华侨管理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9943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06%,比上年同期增收14175万元,增长16.63%。分征管部门情况看,国税部门完成税收收入21835万元,比上年同期减收1131万元,下降4.92%;地税部门完成税收收入3421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收15156万元,增长79.5%;财政部门完成非税收入4337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收150万元,增长0.35%。
按收入项目划分。税收收入:增值税收入12816万元,下降6.6%;营业税收入5539万元,增长149.06%;企业所得税收入10440万元,增长3.05%;个人所得税收入2083万元,增长5.47%;城市维护建设税收入6660万元,增长46.34%;土地增值税收入3749万元,增长50.93%;耕地占用税收入1224万元,增长155.01%;契税收入8058万元,增长374%;房产税收入1725万元,下降33.76%;城镇土地使用税收入1091万元,下降47.45%;车船税收入1114万元,增长21.88%;印花税收入1526万元,下降5.28%;资源税收入29万元,增长3.57%。非税收入:专项收入11691万元,增长80.31%;行政性收费收入13635万元,下降0.98%;罚没收入5812万元,下降18.59%;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7109万元,增长25.62%;其他收入4388万元,增长24.06%;政府住房基金收入743万元,增长581.65%。
2016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3265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57.09%,比上年减支13179万元,下降2.96%。
按支出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81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2.9%,下降9.06%;公共安全3940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39.06%,增长0.46%;教育支出3654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71.89%,增长42.38%;科学技术支出2182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639.02%,增长53.78%;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041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216.31%,增长13.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78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4.11%,增长7.8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53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59.87%,下降12.71%;节能环保支出737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9.7%,下降51.82% ;城乡社区支出16343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3789.29%,增长527.16%;农林水支出2285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46.57%,下降41.66%;交通运输支出1548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220.07%,下降67.4%;住房保障支出446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61.26%,下降42.86%;资源勘探信息等事务支出398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90.84%,下降88.53%;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266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5.41%,下降38.64%;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2231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693.25%,增长16.9%;粮油物资储备支出399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2.97%,增长112.17%;其他支出267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5.6%,下降96.9%;债务付息支出及债务发行费支出净增支3009万元(预算执行中变化较大的原因详见附件2表二)。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税收返还、各项补助和上年结余、结转,减去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上解支出和补助县(市、区)支出后,市级财政实现收支平衡(主要收支项目详见附件2)。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2016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3853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13%,比上年增收105815万元,增长45.47%;支出完成36088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40%,比上年减支863万元,下降0.24%。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出现大幅增长的原因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大幅增长。
2.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2016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3220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3.51%,比上年增收62308万元,增长89.14%;支出完成9239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2.5%,比上年增支28709万元,增长45.08%(主要收支项目详见附件4)。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2016年,除市城区、红海湾开发区、华侨管理区等3个区没有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外,市级和海丰县、陆丰市、陆河县编制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2016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810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1%;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800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0%。收支相抵,略有结余。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未能完成年初预算计划的主要原因是陆丰市和海丰县国有企业经营利润未能达到年初预计的目标。
2.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2016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770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760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8.7%。收支相抵,略有结余。
(四)社保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9099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比上年增收36002万元,增长10%。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4224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3%,比上年增收5406万元,增长4%。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4892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7%,比上年增收9742万元,增长25%。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4174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比上年增收2909万元,增长7%。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4730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6%,比上年增收19326万元,增长15%。工伤保险基金收入419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51%,比上年增收443万元,增长12%。失业保险基金收入399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17%,比上年减收2746万元,下降41%。生育保险基金收入260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29%,比上年增收922万元,增长55%。
2016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37166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1%,比上年增支48571万元,增长15%。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3953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1%,比上年增支15335万元,增长1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4467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5%,比上年增支5019万元,增长13%。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4139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9%,比上年增支4171万元,增长1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4093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3%,比上年增支21781万元,增长18%。工伤保险基金支出127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58%,比上年增支412万元,增长48%。失业保险基金支出177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38%,比上年增支523万元,增长42%。生育保险基金支出208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86%,比上年增支1330万元,增长176%。
2016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正常,基金运行平稳,收支相抵,略有结余,当年结余19325万元,累计结余304734万元。
(五)落实市人大预算决议及代表建议有关情况
市六届人大七次会议期间人大代表和预算审查委员会在审议2016年预算草案的过程中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建议,包括围绕市委部署做好财力保障、全面推进全口径预算管理、大力培植财源税源、确保收入均衡稳定增长、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加大民生保障力度、防范化解财政风险、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健全财政管理制度等内容。市财政局对市人大常委会和市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高度重视,及时进行梳理归纳,认真研究,并在预算执行中积极落实。2016年,市财政局承办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共5件,其中主办件3件、协办件2件,全部承办件已按照要求按时答复完毕,做到了签收率100%,及时答复率100%,圆满完成了2016年议案建议的办理任务。
(六)2016年财政工作主要情况
1.围绕增强财政保障能力,狠抓财政增收。面对“营改增”改革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政策性减税降费等多种减收因素影响,全市各级财政部门把抓收入摆在预算管理和财政运行中的突出位置,积极会同税务等征管部门,加强分析协调和收入组织,促进财税收入实现增长。一是加强财税监测分析。围绕全年收入预期增长目标,加强对经济运行情况的调研和财税收入形势的分析,落实财政收支月度分析制度和财税联席会议制度,及时掌握财政经济形势,提高分析预测的前瞻性、准确性。二是加大税收收入组织力度。积极配合税务部门以更有针对性和更加有力的措施抓综合治税、抓联动征管、抓主体税种、抓区域监管,提高征管效能,确保税收收入总量稳步提升,全市税收收入增幅为19.19%,居全省第1位。三是加强非税收入征管。清理规范非税收入项目,加强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征缴管理,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划解入库。2016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07752万元,增长13.8%,非税收入比重为35.39%,收入结构进一步改善,财政收入质量稳步提升。
2.围绕提高民生保障水平,优化支出结构。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公共财政投入的优先方向,积极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严控机关运行经费、财政供养人员以及“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2016年全市“三公”经费执行数下降13.42%。完善民生保障机制,集中财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支持补齐社会建设短板,财政支出向民生、基层、三农等短板和薄弱环节倾斜。2016年全市民生支出 1605132万元,比上年增支115472万元,增长7.76%,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为77.67%,财政惠民力度进一步加强。一是支持“三大攻坚战”。加强教育事业保障,全市安排教育支出43300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20.95%。推动教育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设立教育经费专户,支持中小学建设和校舍修缮、设备购置,扎实推进教育创强和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化,全市通过国家教育创均督导验收,县镇两级基本通过省级教育创强督导验收工作。加强医疗卫生保障,全市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387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0.35%。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医疗卫生强基三年行动计划,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基层医疗卫生设施建设,将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助标准从年人均380元提高到420元,完善重大疾病保障机制,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从年人均40元提高到45元,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支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全市投入30336万元支持新一轮扶贫开发,对省核准的相对贫困户、相对贫困人口开展建档立卡、动态管理、重点帮扶。二是支持和保障底线民生。全市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81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2%。继续提高底线民生保障水平,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从每人每月100元提高到110元;城镇、农村低保补助补差水平分别从每月375元、175元提高到420元、195元;孤儿集中供养水平从每人每月1240元提高到1340元,分散供养水平从每人每月760元提高到820元;城乡医疗救助人均补助标准从每年1556元提高到2178元。加大对弱势群体帮扶力度,提高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月提高幅度为50元至654元不等,将福利彩票公益金重点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大就业创业扶持力度,投入4200万元落实各项就业创业优惠政策,36099人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补贴等财政补助政策。三是推动完善基层治理体系。支持抓基层强基础,2016年全市财政安排基层组织保障经费18073万元,将村干部补贴标准从每人每月16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200元,村级组织办公经费补助标准从每村每年5万元提高到6万元,确保村级“两委”干部待遇提标和基层组织正常运转。四是加大惠农强农力度。全市农林水支出2129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0.3%。重点支持农田水利、公平水库、漯河流域等河道生态工程、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农村连片示范建设,落实村级一事一议奖补、政策性农业保险、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石油价格改革对渔业的补贴,投入9200万元推进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全市基本完成县、镇、村三级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五是大力实施省、市十件民生实事。全市财政投入379745万元用于市十件民生实事,完成年初预算的102.07%;市县两级财政投入130659万元落实和配合实施省十件民生实事,完成年初预算的126.85%。
3.围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助推中心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乘数效应和引导作用,加大对关键领域、重点行业的扶持力度,助推经济增长与产业升级。一是积极拓宽融资渠道。争取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269900万元投入60个重点项目建设,联合市发改局、国资委等部门推进市金叶公司企业债券发行,积极探索设立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和城投基金。二是支持“三大抓手”建设。全市投入51367万元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潮惠高速公路建成通车,国道324线陆丰穿城路段等一批道路基础设施项目陆续开工建设。全市投入103000万元推进红草工业园区、海丰产业园区等园区征地和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工业园区扩能增效。全市投入178954万元推进中心城区扩容提质,中央商务区项目、市区工业大道西段综合市政改造工程、市区红海西路改造工程、市区埔边至罗马广场升级改造工程、市区金湖路(示范段)岸线修复景观工程等项目相继开工建设。三是加大产业扶持力度。2016年制定出台《汕尾市财政扶持产业发展政策的若干规定(试行)》、《汕尾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试行)》、《汕尾市财政资金“贷转补”管理办法(试行)》、《汕尾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等系列扶持产业发展政策,全市安排招商引资专项资金1430万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市级财政统筹财力设立“汕尾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专项资金”(实施期限为2016-2018年)对投资总量大、产业关联度高、对全市经济拉动性强的重大项目进行重点扶持,2016年市级财政投入15000万元对比亚迪汽车项目进行扶持,力促该项目上马、投产、见效。四是落实中小微企业优惠政策。市级财政投入2000万元设立中小微企业融资风险补偿平台,投入中小微企业担保股权投资基金5000万元,联合广东省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设立注册资本为1.1亿的中小微企业融资再担保平台,帮助中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等问题。五是支持“三大环境”建设。全市投入34326万元大力开展社会治安环境整治,开展禁毒专项治理,打造平安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全市投入62622万元支持城乡卫生环境整治,加强主要街区、道路和农村环境整治,打造整洁优美的城乡环境,助推文明城市创建;全市投入16857万元打造优质高效法治的政务环境,提高服务效能。
4.围绕提升财政管理效能,加强财政管理。突出规范资金管理,将监督工作贯穿到财政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绩效考评等各个环节,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水平,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高效。一是强化支出管理。细化预算支出计划,优化资金申报审批流程,明确各单位的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支出进度通报和考核办法,落实责任惩罚和责任追究机制,提高预算支出进度的均衡性和时效性。二是推进财政信息公开。按照《预算法》规定,及时公开政府总预算、决算信息和“三公”经费信息,协调、指导各预算单位公开预、决算信息和“三公”经费数据,提高财政运行透明度。2016年市一级部门除涉密部门外全部公开了2016 年部门预算;6个县(市、区)全部公开了2016年总预算、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三是提高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的评审质量。优化政府投资评审工作流程,提高政府投资评审工作效率。全年共完成审核工程预、结算项目3276宗,送审金额807283.87万元,核定金额725100.21万元,核减金额82183.66万元,核减率10.18%。四是积极开展财政专项检查。以财政监管平台和专项检查为抓手,深入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省级专项资金和非税收入等系列检查,突出对重大建设项目资金、重点专项资金实施全程监管,2016年共查处违规违纪资金1688.9万元,确保财政资金核算规范和专款专用。五是加强政府采购监管。强化采购预算和计划的约束,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制定出台了《汕尾市2017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与限额标准实施方案》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2016年全市政府采购预算资金82234.6万元,实际采购金额78780.75万元,节约采购资金3453.85万元,节约率为4.2%。六是加强会计监管。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将会计监管与会计管理、预算管理、财务管理、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有机结合起来,稳步推行会计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电算化管理,全面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促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不断完善。七是建立专项资金实时在线联网监督机制。2016年12月顺利实现省、市、县财政资金实时在线联网监督系统上线运行,努力构建多层次的财政资金监督体系。八是加强财政票据管理。规范财政票据使用行为,严把票据发放、使用、核销等关口,严格执行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缴分离、罚缴分离”、“收支脱钩”的规定,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收支行为。九是加强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制定出台了《汕尾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积极开展行政事业资产清理清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管理,全市完成316辆公务用车公开拍卖工作,拍卖金额1332.5万元。十是推进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对2015年度省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绩效、省级十件民生实事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市级科技创新券后补助项目开展绩效评价,推进绩效评价结果与资金安排挂钩,不断提升绩效管理水平。
5.围绕完善财政运行机制,深化财政改革。不断加强财政体制机制创新,积极推进各项财政管理改革。一是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探索推进项目库建设,进一步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二是全面推行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在2015年市级财政试编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基础上,2016年全市全面铺开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市、县两级财政均编制了年度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三是推进巨灾指数保险试点。市级财政投入保费3000万元建立汕尾市巨灾指数保险,因受今年台风“海马”正面袭击,我市获得全国首例巨灾指数保险赔付1000万元,充分运用现代商业保险机制创新社会管理。四是推进PPP投融资改革。顺利推动汕尾高新区红草园区综合污水处理厂PPP项目落地建设和珠东快速干道等项目PPP的前期工作。五是进一步推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对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进行了修订,将各类项目建设、运营及维护等内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范围。汕尾火车站片区基础设施建设及土地整治(项目)二期、汕尾高新区红草园区道路建设首期工程和市区工业大道西段等项目实施政府购买服务。六是推进“营改增”全面扩围。牵头国、地税部门积极开展“营改增”工作,顺利推进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四大行业”实施营业税改增值税改革。七是推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成本行动。牵头制定《汕尾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成本行动计划》,协调配合有关部门推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企业人工成本、企业税负成本、社会保险费、企业财务成本、电力等生产要素成本和企业物流成本等一揽子政策措施,正税清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全年免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3200万元。
6.围绕提升依法理财能力,抓好队伍建设。主动适应形势发展要求,把自身建设摆到更加重要位置抓紧抓好,以“两学一做”、政务整治、纪律教育学习月等学习教育活动为契机,建立健全学习和培训制度,推进财政信息化建设、财政内控机制建设、机关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在市财政部门推行三级岗位责任承诺,增强财政干部组织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廉政意识,提升依法理财、依法行政能力。
总体来看,2016年我市预算执行情况良好,充分发挥了财政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补短板、惠民生的积极作用,为服务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提供有力支撑。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财政运行中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财政收入总量小,支柱财源缺乏。我市税源结构单一,财政收入对重点企业和主体税种依赖度高,新引入项目尚未产生效益,税收收入持续增长后劲依然不足。二是收支矛盾仍然突出。我市重点项目和民生项目实施、政策性配套资金落实等财政刚性支出持续增加,对财政收支平衡形成较大压力,资金调度紧张。三是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高。部分预算单位对申请和分配专项资金比较重视,但对资金拨付到位后的执行力不够,项目推进缓慢,部分资金使用绩效有待进一步提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2017年全市和市级预算草案
(一)2017年预算草案编制的指导思想
2017年我市财政收支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市第七次党代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培育财源,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加大预算统筹力度,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强化预算约束,提高预算执行效率;优化支出结构,严控一般性支出,切实保障重点支出;加大民生投入,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继续深化预算改革,全面推进预算公开,增强公开透明;强化债务管理,严控债务风险;充分发挥财政职能,提供坚强财力保障。
(二)2017年全市预算草案(代编)
1.2017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草案(代编)
按照预算编制指导思想和2017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2017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拟安排338527万元,比上年完成数307752万元增长10%,加上省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307152万元、上级提前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80004万元、调入资金等260788万元,全市公共预算总收入1244113万元。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2017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相应安排1244113万元,比2016年代编预算数1167853万元增长6.53%。
2.2017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代编)
2017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拟安排401759万元,加上省提前下达转移性收入1265万元、上年结转21115万元,全市政府性基金总收入424139万元。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相应安排2017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255688万元,调出资金130516万元,年终结余37935万元(详见附件3)。
3.2017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代编)
2017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拟安排6948万元,加上上年结转100万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总收入7048万元。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相应安排2017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支出3985万元,调出资金3063万元(详见附件5)。
(三)2017年市级预算草案
1.2017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草案(详见附件8)
(1)2017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17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拟安排109375万元,比2016年完成数99432万元增长10%。
(2)2017年市级财政可支配财力。2017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9375万元,加上税收返还9566万元、省转移支付补助15882万元、县区上解收入788万元、调入资金123500万元(政府性基金调入122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调入1500万元)、省提前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42631万元,市级公共预算总收入30174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282952万元增加18790万元,增长6.64%;市级公共预算总收入301742万元,减去专项上解省支出4939万元,减去援疆援藏专项上解省支出292万元,减去补助下级支出1031万元(其中城区体制补助531万元、红海湾财政困难专项转移支付补助500万元),减去出口退税超基数地方负担部分上解支出3080万元,市级可支配财力2924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275417万元增加16983万元,增长6.17%。
(3)2017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根据收支平衡的原则,2017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相应安排2924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275417万元增支16983万元,增长6.17%。主要支出项目拟安排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624.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33833.2万元增长14.16%,拟安排:人员支出12264.6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179.9万元,专项经费支出24180万元(增长较大的主要原因是新增华为云计算服务建设项目资金3000万元,扶持外贸发展专项资金450万元,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励资金300万元,计量发展规划经费150万元,市场监管信息平台项目建设经费150万元,重大项目前期经费比上年增加4000万元,省提前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比上年减少5117万元);
——公共安全支出35001.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28335.3万元增长23.53%,拟安排:人员支出12399.4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786.8万元,专项经费支出20815万元(增长较大的主要原因是公安交警部门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相应安排支出比上年增加742万元,公安辅警经费比上年增加660万元,人员支出比上年增加2439万元,省提前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比上年增加1149万元);
——教育支出21296.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21261.1万元增长0.17%,拟安排:人员支出11485.5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362.4万元,专项经费支出9449万元;
——科学技术支出3937.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3416.5万元增长15.26%,拟安排:人员支出369.5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56.3万元,专项经费支出3512万元(增长较大的主要原因是省提前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比上年增加367万元);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938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4813.9万元增长94.85%,拟安排:人员支出1486.8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96.2万元,专项经费支出7697万元(增长较大的主要原因是新增村(社区)创文环境整治经费4445万元);
——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5050.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31843.7增长41.47%,拟安排:离退休经费14500万元,抚恤金及救济费700万元,人员支出1811.5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317.8万元,专项经费支出27444万元(增长较大的主要原因是新增职业年金单位缴费补助336万元,离退休经费比上年增加3700万元,抚恤金及救济费比上年增加350万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市级配套资金比上年增加1327万元,残疾人生活津贴及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比上年增加300万元,省提前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比上年增加6716万元);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116.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17601万元增长19.97%,拟安排:人员支出2621.5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372.2万元,医疗费支出2500万元,专项经费支出15623万元(增长较大的主要原因是新增引进医疗卫生人才经费300万元,食品安全快检及抽样检验经费250万元,智慧食药监项目建设250万元,出生缺陷综合防控项目经费比上年增加644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市级配套资金比上年增加450万元,省提前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比上年增加422万元);
——节能环保支出8155.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8225.2万元下降0.85%,拟安排:人员支出475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71.1万元,专项经费支出7609万元(变化较大的是新增支付东西两区污水处理厂及红草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费2650万元,省提前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比上年减少2885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9027.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4312.7万元增长109.33%,拟安排:人员支出2146.3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347.5万元,专项经费支出6534万元(增长较大的原因主要是新增城市道路维护费[含市区环卫购买服务经费,市区园林绿化养护经费比上年增加1000万元,垃圾无害化处理费用]3000万元,市直单位修缮费200万元,建设工程检测成本费用300万元,省提前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比上年减少809万元);
——农林水支出24215.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49084万元下降50.64%,拟安排:人员支出2675.9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419.5万元,专项经费支出21120万元(下降较大的主要原因是省提前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比上年减少38559万元,新增公平水库和螺河流域周边桉树退出市级补助经费642万元,巨灾保险市级配套经费400万元,农村基层组织经费保障市级配套资金比上年增加5184万元,扶贫攻坚战经费比上年增加6345万元,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市级补贴比上年增加241万元);
——交通运输支出3810.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7036.7万元下降45.85%,拟安排:人员支出1416.6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95.7万元,专项经费支出2198万元(下降较大的主要原因是省提前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比上年减少3304万元);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153.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2085.7万元增长3.24%,拟安排:人员支出581.3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85.9万元,专项经费支出1486万元;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684.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2789.7万元下降39.61%,拟安排:人员支出341.1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52.7万元,专项经费支出1291万元(下降较大的主要原因省提前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比上年减少1179万元);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2754.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1318.1万元增长108.99%,拟安排:人员支出620.7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04万元,专项经费支出2030万元(增长较大的主要原因是新增城区耕地提质改造、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项目经费870万元,国土资源专项资金800万元,省提前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比上年减少508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549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7293万元下降24.67%,拟安排:住房公积金支出5000万元,专项经费支出494万元(下降较大的主要原因是省提前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比上年减少2799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比上年增加1000万元);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5672.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4292.8万元增长32.13%,拟安排:人员支出188.2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30万元,专项经费支出5454万元(增长较大的主要原因是粮食风险基金比上年增加1800万元,省提前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比上年减少207万元);
——其他支出55025.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47874.4万元增长14.94%,拟安排:预列补发国家基本工资调资4000万元,预列第十三个月奖金提升额1500.1万元,物业服务补贴119.1万元,专项经费支出49406万元(增长较大的主要原因是偿债准备金比上年增加4000万元,促进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比上年增加2000万元,预备费比上年减少723万元,税务部门征收经费增500万元,新增“红海扬帆”人才计划专项资金5000万元,预列第十三个月奖金提升额1500万元,减少上年预列改革性津贴[住房维修基金] 4000万元)。
2.2017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详见附件4)
(1)2017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根据2017年市级国有土地出让计划(火车站片区、新湖大道两侧、红草片区、工业大道南区、环品清湖东片区等共360万平方土地),结合其他基金2016年收入情况,2017年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拟安排249184万元(已剔除上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等),比上年预算数127723万元增收121461万元。主要项目为:
——港口建设费收入120万元,与上年持平;
——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1700万元,与上年持平;
——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6534万元,比上年3176万元增加3358万元;
——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2873万元,比上年1566万元增加1307万元,按土地出让收入纯收益每平方米53元的20%计提;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221766万元,比上年105485万元增加116281万元;
——彩票公益金收入4184万元,比上年4035万元增加149万元。其中福利彩票公益金收入3584万元,体育彩票公益金收入600万元;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0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按基建投资总额征收。
——污水处理费收入1500万元,比上年1100万元增收400万元;
——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507万元,比上年491万元增加16万元,属于省安排的福利彩票销售机构业务费收入数额。
2017年收入安排数249184万元,加上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640万元,2016年年终结余12575万元,收入总计262399万元。
(2)2017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按照量入为出的原则,2017年市级政府性基金支出拟安排26139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134048万元增支127351万元。主要项目为:
——港口建设费支出12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港口航运支持系统建设支出;
——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支出2077万元,比上年1850万元增加227万元,主要用于城市道路路灯费用和路灯改造维修等支出;
——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6534万元,比上年3176万元增加3358万元,主要用于土地开发支出;
——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支出2873万元,比上年1566万元增加1307万元,主要用于农业土地开发支出;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支出117666万元,比上年89819万元增加27847万元,主要用于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100716万元,土地开发支出16162万元,土地出让业务费支出788万元;
——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5102万元,比上年5981万元减少879万元,其中用于社会福利、社会公益的彩票公益金支出4502万元,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600万元;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支出1600万元,比上年7121万元减少5521万元,主要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城乡规划等经费支出;
——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1767万元,比上年1100万元增加667万元,主要用于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费支出;
——福利彩票销售机构业务费安排的支出1660万元,比上年1250万元增加410万元,主要是汕尾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销售管理费用;
——调出资金122000万元,比上年22000万元增加100000万元,主要是从政府性基金结余中调出资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调入资金,用于相对应的项目支出以及各项民生项目支出;
(3)收支结余情况。基金预算收入总计262399万元,支出261399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000万元。
3.2017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详见附件6)
(1)2017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017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计完成4900万元,比上年减收2800万元,主要是汕尾市金叶发展公司的经营收入1900万元和参股红海湾电厂按股权比例分配的利润收入3000万元。
2017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4900万元,加上上年结转1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总收入5000万元。
(2)2017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按照量入为出的原则,2017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相应安排5000万元,主要用于改革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及僵尸企业处置支出600万元,安排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资金2800万元,用于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00万元,调出资金1500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
4.2017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按全市口径编制,详见附件7)
(1)2017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017年我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557182万元,比上年减少43231万元,下降7%。下降原因是2016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执行数实际包括2014年10月至2016年12月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其中: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56831万元,比上年增加14589万元,增长10%,其中:保险费收入116967万元,比上年增加11490万元,增长11%;财政补贴收入781万元,利息收入3000万元,其他收入36083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05455万元,比上年减少103965万元,下降50%,其中:保险费收入102874万元,比上年减少103081万元,下降50%;财政补贴收入2350万元,利息收入231万元。下降原因是2016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执行数实际包括2014年10月至2016年12月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55860万元,比上年增加6938万元,增长14%,其中:保险费收入3813万元,比上年减少452万元,下降11%;财政补贴收入51810万元,利息收入237万元。保险费收入下降原因是2016年城区失地农民按规定一次性缴费15年共1136万元。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47046万元,比上年增加5305万元,增长13%,其中:保险费收入45841万元,比上年增加5375万元,增长13%;财政补贴收入520万元,利息收入600万元,其他收入85万元。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79240万元,比上年增加31936万元,增长22%,其中:保险费收入49333万元,比上年增加18271万元,增长59%;财政补贴收入126073万元,利息收入3834万元。
——工伤保险基金收入4014万元,比上年减少176万元,下降4%,其中:保险费收入3512万元,比上年增加174万元,增长5%;利息收入300万元,其他收入202万元。
——失业保险基金收入5592万元,比上年增加1600万元,增长40%,其中:保险费收入3743万元,比上年增加204万元,增长6%;利息收入1746万元,其他收入103万元。
——生育保险基金收入3144万元,比上年增加542万元,增长21%,其中:保险费收入2770万元,比上年增加451万元,增长19%;利息收入373万元,其他收入1万元。
(2)2017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2017年我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521291万元,比上年减少20596万元,下降4%。下降原因是2016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执行数实际包括2014年10月至2016年12月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其中: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56214万元,比上年增加16678万元,增长12%,其中:基本养老金143439万元、丧葬抚恤补助4181万元、其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8594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89764万元,比上年减少80455万元,下降47%。其中:基本养老金支出89764万元。下降原因是2016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执行数实际包括2014年10月至2016年12月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51536万元,比上年增加6866万元,增长15%,其中:基本养老金支出50856万元,个人账户养老金支出680万元。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46665万元,比上年增加5272万元,增长13%,其中: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28463万元、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基金15072万元、其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3130万元。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71151万元,比上年增加30216万元,增长21%,其中:医疗待遇支出162381万元、大病医疗保险支出8770万元。
——工伤保险基金支出1470万元,比上年增加192万元,增长15%,其中:工伤保险待遇1214万元、劳动能力鉴定支出61万元、工伤预防费用支出60万元、其他工伤保险基金支出135万元。
——失业保险基金支出2060万元,比上年增加290万元,增长16%,其中:失业保险金1123万元、医疗保险费223万元、丧葬抚恤补助5万元、其他失业保险基金支出709万元。
——生育保险基金支出2431万元,比上年增加345万元,增长17%,其中:生育医疗费用支出702万元、生育津贴支出1729万元;
(3)收支结余情况。当年收入557182万元,支出521291万元,收支相抵,结余35891万元,年末累计结余379826万元。
三、2017年财政主要工作措施
2017年是新一届政府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也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做好财政工作意义重大。我们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扭住“三大抓手”、 做强“三大产业”、打造“四大环境”、攻坚“四大民生”的战略部署,全面履行财政职责,集中财力补短板、保基本、兜底线、惠民生、防风险,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财力保障。
(一)努力培源促收,推进发展财政建设。坚持加快发展的总基调,综合运用财政资金和财政政策,推动经济发展转方式、调结构,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财政保障。一是夯基础,助推“三大抓手”。2017年市级财政计划投入283223万元(包括融资和地方债券)支持“三大抓手”建设,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广汕铁路、兴宁至汕尾高速公路等项目动工和深汕高速汕尾段改扩建;加快产业园区扩能增效,推进园区基础设施和生活配套区建设;推动市区中轴东路南段碧桂园周边工程、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二期工程和通航路升级改造工程等一批市政项目开工建设,加快中心城区扩容提质,夯实发展基础。二是融资金,撬动项目建设。创新拓宽财政投融资模式,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效应,对具有经营性质的建设项目,坚持市场化导向,通过鼓励PPP运营模式、设立投资引导基金、股权投资等方式撬动社会资本参与重大基础设施和重大产业项目建设。三是培动力,壮大“三大产业”。更好地发挥财政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支撑作用,落实好科技创新、技改、外贸发展等财政扶持资金,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积极对接省产业共建有关政策,灵活采取贷款风险补偿、产业基金、股权投资等方式,综合运用财政补贴、奖励、贴息等政策,培育壮大电子信息、电力能源、新能源汽车、生物制药等主导产业,做大做强海洋产业等特色产业,提升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四是抓收入,做大财政蛋糕。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完善齐抓共管的征管机制,进一步增强抓财政收入的工作合力。主动联合国、地税部门及时研判经济运行和税源变化情况,加强主体税种、重点税源的分析和监控,抓好挖潜堵漏,确保税收应收尽收。同时抓好非税收入管理,加强国有资源收入管理,筹集资金保障土地收储,做活土地等国有资产资源文章,拓宽财政收入来源。
(二)优化支出结构,推进民生财政建设。集中财力保运转、保民生、保发展,统筹整合各级各类资金优先保障市委、市政府重点决策部署。一是支持“四大民生”攻坚,补齐社会事业短板,持续增进民生福祉。2017年市级财政计划投入资金55370万元,支持打好教育攻坚战,提升教育整体质量;支持打好医疗卫生攻坚战,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支持打好脱贫攻坚战,共建共享发展成果;支持打好农村基础设施攻坚战,促进城乡协调发展。二是支持“四大环境”建设,提升汕尾城市形象。2017年市级财政计划投入资金84545万元,支持打造干净整洁有序的城乡环境,提升宜居水平;支持打造平安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形成法治风尚;支持打造廉洁高效优质的政务环境,增强城市竞争力;支持打造天蓝地绿水清的生态环境,建设美丽汕尾。三是继续推进底线民生保障工作,使城乡困难群体分享改革发展成果。2017年市级财政计划投入资金10652万元,用于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残疾人生活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市级补助等,确保各项底线民生保障事项顺利推进。
(三)全面深化改革,推进改革财政建设。坚持以“向改革要动力、向改革要红利、向改革要效益”为工作导向,不断加快财政改革步伐。一是推进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试点。准确把握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工作要求,推进我市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试点工作。二是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认真落实各项预算管理改革措施,加大预算统筹力度,推进财政资金项目库改革,推行中期财政规划,建立完善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三是推进财政信息系统一体化建设。加快构建以预算管理为源头,以国库收支管理为预算执行主线的财政信息系统框架,将财政资金和财政业务纳入一体化系统进行管理,提升财政业务系统间的关联性和各层级间的联动性,推动财政管理提质增效。四是继续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加大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力度,提高财政运行透明度。五是加强债务风险管理。完善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机制,严格执行政府债务举、借、用、还管理办法,严格控制新增债务。六是协同推进其他领域改革。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成本行动和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医疗卫生资源布局调整,建立合理分担、可持续的医保筹资机制,支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等。
(四)坚持依法理财,推进法治财政建设。进一步强管理促规范,推动财政管理上水平。一是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强化预算执行刚性,继续完善支出责任机制,健全支出情况动态监控和通报机制,强化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进度对接,提高财政支出的均衡性和有效性。二是加强会计监管。认真开展会计普法教育,规范农村财务管理,进一步促进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制度建设。三是加强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完善多层次绩效评价体系,深入开展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四是加强政府采购监管。对通用类设备采购推行“电商直购”和“电子反拍”两种新模式,进一步提高单位采购自主权,提高采购效率。五是加强政府投资评审。积极开展中介机构参与市级财政投资评审工作,进一步加快评审速度,提高投资评审工作效率。六是加强财政监督,健全日常监督机制,创新监督理念,把监督重点从资金分配转向预算编制,推进依法理财、依法行政。
(五)提升干部素质,推进廉洁财政建设。常态化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践行“三严三实”,常态化深化政务整治活动,把学习教育和政务整治成果转化为做好财政工作的自觉行动。持之以恒强化作风建设,增强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服务意识和务实进取意识,不断提高财政干部依法理财能力。进一步落实财政部门三级岗位责任制,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推动财政各项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坚持深化标本兼治,务实有效开展廉政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和制度防线。继续加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加强财政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牢固树立廉洁奉公、高效务实的财政干部队伍形象。
各位代表,2017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深入贯彻市第七次党代会精神,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指导,虚心听取人民政协的意见建议,坚定信心,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扎实做好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为推动我市加快振兴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成宜居宜业宜游现代化滨海城市做出积极贡献!
附件:
1.汕尾市2016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草案.xls
2.汕尾市2016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4.汕尾市2016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非税收入:指各级政府及所属部门和单位依法利用行政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征收、收取、提取、募集的除税收和政府债务收入以外的财政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各项税收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转移性收入和其他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照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公共安全、国防支出,农业、环境保护支出,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支出,社会保障及就业支出和其他支出。
九大民生支出:指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的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九类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支出。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PPP:是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的英文首字母缩写,即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在公共服务领域,政府采取竞争性方式选择具有投资、运营管理能力的社会资本,双方按照平等协商原则订立合同,由社会资本提供公共服务,政府依据公共服务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资本支付对价。
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秘书处 2017年1月9日 |
(共印107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