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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汕尾市新时期相对贫困村
定点扶贫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市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政府《关于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的实施意见》精神,扎实推进扶贫开发工作,打赢我市新时期脱贫攻坚战,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142个相对贫困村开展定点扶贫工作。现将《汕尾市新时期相对贫困村定点扶贫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有关意见建议,请及时向市扶贫办反映。
(联系人:彭少栓,联系电话:3373598,13828989818)
汕尾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16年5月3日
抄送:奇珠、绪松、学文、郑佳、智华、水镜同志,深圳对口帮扶汕尾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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