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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扶〔2016〕23号
汕尾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
市民政局等单位贯彻《关于新时期精准扶贫
精准脱贫三年攻坚的实施意见》
配套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市直有关单位:
市民政局等7个单位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的实施意见》配套实施方案已经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汕尾市民政局关于我市底线民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的实施方案
2、汕尾市教育局关于我市推进教育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的实施方案
3、汕尾市林业局关于我市林业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的实施方案
4、汕尾市商务局关于我市农村电商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的实施方案
5、汕尾市妇女联合会关于我市妇女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的实施方案
6、汕尾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我市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的实施方案
7、汕尾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我市助力残疾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的实施方案
汕尾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16年12月20日
抄送:奇珠、绪松、郑佳、智华、水镜,深圳市派驻有关县(市、区)工作组,各县(市、区)扶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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