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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第1号(总第27号)
汕尾市港澳流动渔民工作办公室2014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2016年6月16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汕尾市审计局于2015年对汕尾市港澳流动渔民工作办公室2014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汕尾市港澳流动渔民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是承担流动渔民入境入港维稳安全生产、休渔的协调和服务等工作。副处级事业单位,一级预算单位。
审计结果表明,汕尾市港澳流动渔民工作办公室2014年度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规定编制预算计划,在保工资、保运转的前提下安排预算支出。在财务方面,能加强对财务复核、审批等环节的管理;在资产管理方面,能加强现金、固定资产核算,设置了现金日记账、固定资产明细账,并定期对资产进行清查盘点。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往来款长期挂账。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汕尾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责令汕尾市港澳流动渔民工作办公室予以纠正。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汕尾市审计局提出了加强债权债务管理,定期与债务人对账、结算、催收,及时清理并按照规定办理结算,据实反映资金的活动情况;加强和规范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理管理,维护资产安全完整等建议。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汕尾市港澳流动渔民工作办公室认真按照审计建议和意见,已采取措施开展整改,但尚未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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