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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30 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民政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6〕2号)的要求,结合实际,我局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现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16年10月10日至10月16日
各界人士可通过电子邮件、来函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电子邮箱:swmzbgs@126.com
来函请寄:汕尾市市区政和路汕尾市民政局救灾救助科
邮政编码:516600
特此公告
附件:汕尾市民政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
汕尾市民政局
2016年10月 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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