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第8号(总第34号)
广东省渔政总队汕尾支队2014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2016年6月16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汕尾市审计局于2015年对广东省渔政总队汕尾支队2014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广东省渔政总队汕尾支队的主要职责是承担海洋监察、渔政管理、渔船渔港监督和渔业船舶检验等工作。加挂中国海监广东省总队汕尾支队、广东渔业船舶检验局汕尾分局牌子,副处级,一级预算单位。
审计结果表明,广东省渔政总队汕尾支队的会计信息基本真实反映2014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情况,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能按照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组织实施;制订了《汕尾渔政支队财务管理制度》、《汕尾渔政支队车辆管理制度》和《汕尾渔政支队接待制度》等制度,内控制度较为完善。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非税收入6.92万元未上缴市财政。
(二)往来款长期挂账。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汕尾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责令广东省渔政总队汕尾支队予以纠正。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汕尾市审计局提出了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加强“收支两条线”管理、加强资产管理和加强债权债务管理等建议。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广东省渔政总队汕尾支队认真按照审计建议和意见,已采取积极措施开展整改,非税收入已上缴市财政,整改到位;但往来款长期挂账问题整改不到位,尚有部分往来款挂账超过一年未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