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第10号(总第36号)
汕尾市实验小学2014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2016年6月16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汕尾市审计局于2015年对汕尾市实验小学2014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汕尾市实验小学是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财政全额拨款,正科级事业单位,一级预算单位。
审计结果表明,汕尾市实验小学财务所形成的会计信息基本真实反映了2014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情况;能做到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合理使用资金,重点保障教育经费支出。财务管理方面,基本上能按照市财政批复的部门预算使用资金,能执行“收支两条线”等财政管理制度,财务开支和资产管理制度较为健全,财务报销手续和教育经费核算较为规范,教职员工绩效工资考核制度得到了有效的实施。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工程建设项目未按规定进行招标。
(二)自行采购应当政府集中采购的项目73.59万元。
(三)往来款长期挂账。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汕尾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责令汕尾市实验小学予以纠正。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汕尾市审计局提出了加强工程采购管理、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加强债权债务管理、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制度等建议。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汕尾市实验小学认真按照审计建议和意见,已采取积极措施开展整改,工程建设项目未按规定进行招标和违规自行采购的问题已整改到位,但往来款长期挂账的问题整改不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