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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违法违规企业名称或行为人姓名 | 企业地址或违法行为发生地 | 法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码或行为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处罚依据 | 处罚情况 | 公布期限 | 涉案产品信息 | 发布单位 | ||
产品名称 | 商品名 | 批准文号、许可证号 | |||||||||
1 | 中山市启泰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 中山市火炬开发区雅柏南路3号 | 杨飞义 | 当事人生产的“灵芝孢子粉”(批号:20151231和批号:20140926)商品质量不符合标识、说明书表明的质量状况。 | 《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第八条第二款、第十条第(十二)项、第五十五条第三款. | 1、没收违法生产的商品;2、处罚款:30471.00元;3、没收违法所得:392.00元。 | 2016/11/8至2018/11/7 | “灵芝孢子粉”(规格:50g/瓶、批号:20151231,规格65g/瓶,批号:20140926) | / | / | 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2 | 中山市蜜沁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 | 中山市黄圃镇鸿彩路3号之一、二层;中山市黄圃镇鸿彩路8号之二 | 杜家军 | 当事人生产假冒伪劣的食品椰果时代椰子汁(植物蛋白饮料)(标示生产日期:20160717,规格:1.25l/瓶)、武椰椰果88椰子汁(植物蛋白饮料)(标示生产日期:20160717、规格:1.25l/瓶)、“椰果时代椰子汁”(植物蛋白饮料)(标示生产日期:2016/04/01,规格:1.25l/瓶)。 | 《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三)项,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 处罚款:20000.00元。 | 2016/11/7至2018/11/6 | 椰果时代椰子汁(植物蛋白饮料)(标示生产日期:20160717,规格:1.25l/瓶,瓶身标示生产厂家:广州市花都区花果食品饮料厂)、武椰椰果88椰子汁(植物蛋白饮料)(标示生产日期:20160717、规格:1.25l/瓶,瓶身标示生产厂家:佛山南海华健饮料有效公司)、“椰果时代椰子汁”(植物蛋白饮料)(标示生产日期:2016/04/01,规格:1.25l/瓶,瓶身标示生产厂家:佛山南海华健饮料有效公司),上述三种产品均标示有“海南源润德食品有限公司出品”字样。 | / | / | 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3 | 中山市水晶贝尔化妆品有限公司 | 中山市三乡镇古鹤村第三截二号楼 | 徐永学 | 当事人生产假冒伪劣化妆品“朵朵神速大(倍高丽美乳霜”(生产日期:2016/02/23)、“联邦波尔美健挺乳贴”(生产日期:2016/02/16)、“联邦真优美(倍高丽美乳霜)”(生产日期:2016/01/18)。 | 《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第八条第二款、第十条第(十三)项、第五十五条第一款。 | 1、没收违法生产的商品;2、处罚款:28807.32元。 | 两年(2016/11/3至2018/11/2 | “朵朵神速大(倍高丽美乳霜”(生产日期:2016/02/23),“联邦波尔美健挺乳贴”(生产日期:2016/02/16),“联邦真优美(倍高丽美乳霜)”(生产日期:2016/01/18) | 卫妆特字(2004)第0253号,卫壮准字29-xk-2907号,卫壮准字29-xk-2199号 | 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4 | 中山市荣菲化妆品有限公司 | 中山市三乡镇古鹤村鹤前北路32号A幢第四层 | 吴世辉 | 当事人于2016年5月至2016年9月期间未取得化妆品生产许可生产“薰衣草精油(30ml)”、“玫瑰精油”(30ml)、“火龙液精油(30ml)”等多个品种产品。 | 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五条第三款、第二十四条。 | 1、没收违法生产的化妆品;2、没收违法所得:2205.00元;3、处罚款:8820.00元。 | 两年(2016年12月9日至2018年12月8日) | “薰衣草精油(30ml)”、“玫瑰精油”(30ml)、“火龙液精油(30ml)”等多个品种产品 | / | GD.FDA(2008)-XK-3117号 | 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5 | 中山市明发油脂有限公司 | 中山市港口镇中南村2号厂房 | 陈燕珍(身份证号:440620********0722) | 当事人于2014年6月4日购进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原料猪油原油,加工食品。 | 依据《食品安全法》(2009年版)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八十六条第(三)项,作出以下行政处罚 | 1、吊销中山市明发油脂有限公司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QS442002030007);2、没收涉案原料猪油及该原料所生产的成品油。 | 2017/1/6至2019/1/5 | 食用猪油 | / | / | 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6 | 陈燕珍 | / | 陈燕珍(身份证号:440620********0722) | 当事人(中山市明发油脂有限公司法人)所在公司于2014年6月4日购进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原料猪油原油,加工食品。 | 依据《食品安全法》(2009年版)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九十二条 | 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 2017/1/6至2022/1/5 | 食用猪油 | / | / | 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7 | 谭小兵 | / | 谭小兵(身份证号:441723********2915) | 当事人(中山市明发油脂有限公司品管部化验员)所在公司于2014年6月4日购进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原料猪油原油,加工食品。 | 依据《食品安全法》(2009年版)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九十二条 | 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 2017/1/6至2022/1/5 | 食用猪油 | / | / | 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8 | 梁锡群 | / | 梁锡群(身份证号:440620********3335) | 当事人(中山市黄圃镇明辉腊味厂购销部主管)所在公司于2015年9月14日采购来历不明、未经检疫检验的动物肉类作为生产成品腊肠的原料。 | 依据《食品安全法》(2009年版)第二十条第(五)项、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十八条、第八十六条第(三)项目、第八十七条第(一)、(二)、(五)项,《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二十八条、第九十二条第二款 | 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 2017/1/14至2022/1/13 | 腊肠 | / | / | 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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