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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推进简政放权
  • 2015-06-13 00:00
  • 来源: 本网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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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构建阳光服务平台,营造规范高效的政务环境,是市委市政府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的重大举措。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的部署要求,围绕国家一系列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在清理审批事项、创新审批方式、加强督促落实、完善后续监管、制定配套措施等方面取得了实质性进展,有效优化了审批服务。

   一、推进措施和工作成效

  (一)精简行政审批事项。一是公布行政审批事项改革和保留目录。我市于2013年1月公布了第一批行政审批改革事项目录,共调整行政审批事项207项,其中取消110项、下放78项、转移15项、委托4项。在总结第一批清理经验和成果的基础上,根据省、市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统一部署,我市再次对市级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梳理,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并对现有事项进行规范。2015年1月公布了第二批行政审批事项改革目录和市级行政审批事项保留目录,两个目录共涉及单位48个,取消24项(含4项子项),下放16项(含6项子项),委托1项,调整为日常管理事项10项,整合29项;保留行政审批事项549项,其中行政许可354项,非行政许可195项。二是开展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针对市级设定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原则上取消自行设定的非行政许可,并要求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在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之外,设定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审批事项,今后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类别。

  (二)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按照省有关行政审批标准化要求,在学习广州、深圳等市先进经验做法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印发了《汕尾市开展行政审批标准化试点工作方案》,选择市编办、经济和信息化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环境保护局等6个市直单位和海丰县作为行政审批标准化试点单位,为每个试点审批事项编制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对审批事项的名称、受理范围、办理地点、办理依据、实施机关、办理类型、审批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审批收费、办理流程、相关表单模版等要素逐一进行说明,全力优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压缩办理时限,以实现行政审批更加透明、规范、高效运行的目标。

  (三)推进网上办事大厅建设。一是加强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为营造快捷便民的政务服务环境,我市对政务服务中心进行再扩容,在原来24个单位进驻实体大厅的基础上,再增加市园林局等5个单位及审批事项。二是公布网上办事大厅服务事项目录。公布《汕尾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二批)》和《汕尾市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后,为进一步规范网上办事大厅行政审批事项目录,要求对照保留目录,对入驻网上办事大厅单位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梳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名称、类别、实施依据等内容。三是提高实体大厅服务效率。对于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的部门,要求加大对窗口单位授权的力度,实现政务信息网上公开、投资项目网上审批、社会事务网上办理、公共决策和效能网上监察,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流程清晰、职能优化的网上政务服务,进一步简化了审批程序,提高了办事效率,方便服务了群众,收到了一定的社会效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亟待提高。对简政放权的思想认识不足,突出表现在以备案、日常管理、年审年检、认定等名目存在的审批事项依然不少。

   二是社会组织发育不足。我市现有社会组织与中介机构较少,且规模不大,行业协会的行业自律管理水平、社会公信力比较弱,导致社会自治能力较弱、政府对社会微观事务的干预过细,影响了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的发挥。

   三是行政审批监督机制还不够完善。行政监察部门难以对行政审批从受理到作出审批决定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政务服务中心也只能根据部门提报的情况进行考评打分,对违法、违纪问题,当事人不举报难以发现,监督作用显得乏力。事中事后监督机制不够健全,需进一步研究和完善。

   三、意见和建议

  (一)进一步简政放权,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结合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以及社会反映的意见建议,继续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着力取消和调整生产经营活动审批、资质资格许可认定等事项。

  (二)加快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整合行政审批资源,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提高行政审批效能,抓好行政审批标准化试点工作,探索建立“办事工作日”机制、岗位代理制度和“告知承诺”制度。

  (三)全力推行网上办事大厅的建设。一是对网上办理事项要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和建议,严格执行行政审批目录管理制度。二是推动网上并联审批,实行网上公开申报、受理、咨询和办复。三是结合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继续优化和规范网上办事流程。

  (四)全力推进清理行政职权、编制政府权责清单工作。全面梳理汇总各部门的行政职权,理顺权责关系,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推动行政执法重心下沉等,编制形成市政府各部门权责清单,理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政府上下层级之间、政府部门之间、政府与事业单位之间的关系。

  (五)加强行政审批和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后续监管。一是认真贯彻执行行政审批目录管理制度,严控新设行政审批,对于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统一集中进驻网上办事大厅,并与电子监察系统对接,实时在线监控。二是切实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明确工商登记部门与相关审批部门的职责关系,推动部门制定相关监管标准和制度规范,优化政府监管机制,创新政府监管方式,探索推进基层综合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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