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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SW001/2017-01303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市网站管理中心 | 生成日期: | 2017-12-30 12:48 |
主题分类: | 主题词: |
汕组公〔2017〕14号
经市委常委会研究,彭伟彬同志拟提拔使用。根据《市管干部任前公示办法》,现予以公示:
彭伟彬,男,1971年4月生,广东海丰人,汉族,1995年8月参加工作,2001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现任海丰县地税局党组书记、局长。
在公示期限内,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市委组织部反映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公示时间:从2018年1月2日起至2018年1月8日止
受理单位: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联系电话:12380
中共汕尾市委组织部
2017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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